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省教育厅从在职的专任教师遴选50名,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教育厅分配我校3个推荐名额,优先从学校教学名师B类培育对象中推荐。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无任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记录。
(二)教学一线经验丰富,育人成果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医学类专业教师按教学时数折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临床带教等实践教学环节),且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突出。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主持人);担任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负责人;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显著创新,教学效果广受学生好评,同行认可度高。
(四)团队建设与科研能力并重。能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年轻教师成长;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能有效反哺教学,实现教研相长。现任校级党政领导(含副职)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文件。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教学单位初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教学工作量证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书、论文专著等)。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初步遴选,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改革成果等,提出推荐意见。
(二)学校推荐。成立由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资深教授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评审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考察人选的师德风范、教学能力、教学梯队建设、科研学术水平等,公平公正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书面意见各1份(学院签字盖章)。
2.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附件2)。
3.候选人申报表2份(最后一页暂不填写)及电子版(附件3)。
4.附件材料及电子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表所列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近6年教学工作量证明;电子照片(蓝底,JPG格式,比例5:4,分辨率1200*960,大小2M以内)。
5.现场教学录像。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20分钟以内,MP4格式,限500MB以内。
6.所有纸质材料使用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需编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清晰可辨;教学录像与照片符合格式与大小要求,确保可正常播放与显示。
(二)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办公楼B203,每人单独装袋),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hgdjfz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67756959
附件:
1.教办高〔2025〕252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2.候选人业绩登记表
3.候选人申报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5日